永丰县石马镇中心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新建综合楼)

发布时间:永丰县石马镇中心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新建综合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永丰县石马镇中心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新建综合楼)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项目名称:永丰县石马镇中心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新建综合楼)

建设单位:永丰县石马镇中心卫生院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报告有意见,请联系验收单位

联系人:陈云  电话:0796-8400680

永丰县石马镇中心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新建综合楼)验收组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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