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江西杰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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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LEDZ智能控制车灯,江西杰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一期)验收调查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项目名称:江西杰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江西杰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表
公示时间:2020年9月28日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报告有意见,请联系验收单位
联系人:陈云 电话:18979600660
 江西杰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一期)验收组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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