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政策与你有关:2017上半年出台的新政

发布时间:2018-11-28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政策对允许使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的固废类型做出了规定,允许协同处置的废物包括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城市和工业污水处理污泥、动植物加工废物、受污染土壤、应急事件废物等。同时,政策还严禁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具有放射性、爆炸性和反应性废物,未经拆解的废家用电器、废电池和电子产品,含汞的温度计、血压计、荧光灯管和开关,铬渣,以及未知特性和未经过检测的不明性质废物。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农业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到2020年,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土壤污染治理有序推进,耕地重金属污染、白色污染等得到遏制。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利用率达到95%以上,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实现总体改善,对粮食生产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明显增强。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3月18日,《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规定在2020年底前,相关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

3月24日,印发《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方案确定主要目标,“十三五”期间,近岸海域水质稳中趋好;2020年沿海各省(区、市)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比例达到目标要求,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入海河流水质与2014年相比有所改善,且基本消除劣于V类的水体。

《重点行业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5月20日,办公厅印发《重点行业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确定了11个省级部门和6个市级部门牵头负责或参与相应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试点工作。

方案要求,2017年应完成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石化、有色金属、焦化、氮肥、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农药、农副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2017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为大力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积极推进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印发《2017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系统部署了环境监测重点任务。

在深化空气质量监测与预报方面,将优化空气质量监测网络,规范空气质量监测运行维护,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在强化水环境质量监测与预警方面,将组织开展地表水国控断面和近岸海域国控点位监测;跨省界、跨市界断面开展上下游联合监测。在加强生态遥感、污染源监测方面,将组织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联合财政部通报考核结果。

《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

为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农业可持续发展,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

意见提出,要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坚持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明确到2020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规模养殖场提前一年达到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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