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青原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制品、电 缆保护管等项目
发布时间:2023-09-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吉安市青原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制品、电 缆保护管等项目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项目名称:吉安市青原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制品、电 缆保护管等项目
建设单位:吉安市青原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8日
截止时间:2023年9月2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报告有意见,请联系验收单位
联系人:陈云 电话:0796-8400680
吉安市青原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制品、电缆保护管等项目验收组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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